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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诉讼时效倒计时一个月

所属: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12

2021年7月14日聚龙股份股票代码:30020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 202172 号202173 号202174 号)。2023年1月5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聚龙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证监会对公司处罚15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柳永诠处罚300万元,对其余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310万元;对柳长庆、柳永诠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代理的一批投资者已收到一审判决,诉讼时效倒计时一个月,索赔时间段: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3日之间买入聚龙股份,且在2021年4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聚龙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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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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