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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已有一审判决 投资者获得胜诉

所属:证券诉讼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22

2023年6月26日,宜通世纪(股票代码:30031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3 年6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二、对董事长、总经理钟飞鹏、时任总经理郭汉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二、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2023年12月28日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暂定为: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宜通世纪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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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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